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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11”消费“避坑口诀”
发布日期:2019-11-05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双11”网购狂欢节在即,各大电商纷纷推出“限时抢购”“预付享低价”“组队PK抢折扣”等各类促销活动,以吸引消费者购物消费。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可能在这一特定时段发生的购物风险,发布今年“双11”消费“避坑口诀”六条,帮助消费者畅享网上购物。

——售货商家先认清。目前主流的电商平台均按照《电子商务法》履行了亮证亮照义务,提请消费者优先选择经营管理机制较为成熟的大型购物网站,若在“微商”、网络直播网站等平台进行大额消费时请先确认商家营业执照及行政许可信息。

——预付“定金”需谨慎。部分商家推出“预付定金,立享优惠”的活动,刻意混淆了“定金”和“订金”概念,二者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尽管定金活动看似十分优惠,但实际交易中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付款、订单被无故取消、定金不予退还等风险。提请消费者需要充分了解卖家促销规则,注意留存促销活动及客服沟通等凭证材料。

——信用消费要理智。近年来,随着消费水平的上升,分期付款等信用消费也越发受到年轻消费群体的追捧。网购达人们在“双十一”期间为了购置“种草”已久的商品不惜一掷千金。提请消费者理智消费,选择能力范围内符合生活需要的商品,采用信用支付时更要注意选择以银行为主的正规信贷机构,切忌贪享一时之快落入“校园贷”、“套路贷”圈套。

——七天退货有限制。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可以灵活运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需注意鲜活易腐等“四+三”类商品不在7日无理由退货范围,提请消费者购买冷鲜食品时,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商品是否符合避免冲动购买大量暂不需要的商品,给自己造成损失。

——诈骗信息怕多问。“双11”期间,消费者购物较多,有的骗子冒充电商客服打电话或发短信,谎称您拍下的商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提供银行卡号、支付账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提请消费者在收到此类电话或短信时,要先与购物电商确认是否属实,再做退款操作。

——维权投诉必合法。如果消费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卖家处理,无法达成一致,先申请退款,然后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客服提请维权。依然不能解决,可以向卖家所在地的12345热线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发现诈骗迹象,尽快向银行、网络平台要求冻结款项,携带交易和聊天记录等凭证向有关部门报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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