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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1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树立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的典范,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知发〔2019〕59号),现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设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优秀奖。本届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且专利权人地址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届省专利项目奖评选: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五)未获得过江苏省专利项目奖和中国专利奖。

三、评价指标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1.专利质量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2.技术先进性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1.专利质量评价:(1)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2)文本质量。

2.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评价:(1)设计要点独特性;(2)艺术性及象征性;(3)功能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1)社会效益;(2)发展前景。

四、申报材料

申报省专利项目奖,应当填报《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见附件1、2),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专利实施单位公章;

(2)相关的外围专利、同族专利的台账,包括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期、授权日期、专利权人、法律状态等;

(3)专利获得的奖励、荣誉等材料;

(4)用于各类媒体宣传的专利权人简介(200字左右),专利项目介绍(1000字左右)。

五、申报程序

(一)专利权人登录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首页http://jsip.jiangsu.gov.cn/“在线申报”栏目下的“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受理平台”,在页面上选择进入“江苏省专利项目奖”, 凭借子账号登录系统(子账号请向常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梅宇宏索取),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和上传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含申报书中要求签名和盖章页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交审核。

(二)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提交申报理由(word格式电子版,不得超过500字)。申报理由要围绕专利质量,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先进性或外观设计专利的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4个方面进行简要说明。

六、其他事项

(一)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二)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的项目;

(三)相同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四)省知识产权局将在本届省专利项目奖的参评项目中遴选优秀专利项目推荐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不再另行组织申报由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

(五)申报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17:00。

七、工作联系方式

请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接到本通知后,按照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本地区优秀专利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1.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doc

2.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外观设计).doc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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