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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常州市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5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专利权人:

按照《常州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常财工贸〔2019〕12号)和省知识产权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常州市专利资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对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给予适当资助。其中:

1.发明专利权利人地址属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及常州科教城区域内的专利权人,每件资助2000元。

2.发明专利权利人地址属金坛、武进区(不含常州科教城区域内)的专利权人,每件资助470元。

(二)国(境)外专利

1.授权日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国(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含港澳台授权专利),每件资助3780元。这部分专利前期已经过专利权人申报和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程序,按照2020年省知识产权局下发清单进行资助。

2.授权日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港澳台获得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这部分专利前期已经过专利权人申报和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程序,按照2020年省知识产权局下发清单进行资助。其中:

(1)发明专利权利人地址属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及常州科教城区域内的专利权人,每件资助2000元。

(2)发明专利权利人地址属金坛、武进区(不含常州科教城区域内)的专利权人,每件资助470元。

3.对于2019年度省知识产权局下达的国境外专利资助中,专利权人地址属辖区内(不含常州经开区)的专利权人,每件资助4000元。这部分专利2019年已经过专利权人申报和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程序,以2019年省知识产权局下发清单进行资助。

(三)国内发明专利维持年费

1.从专利申请日起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维持年限达7-9年的国内发明专利,目前仍处于有效状态的每件资助230元。

2.从专利申请日起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国内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地址属辖区内(不含常州经开区)的专利权人,目前仍处于有效状态的每件资助1000元。

二、资助程序

(一)专利权人在常州市知识产权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scjgjyw.changzhou.gov.cn/rx/enterprise/)注册登录(已在原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注册过的,不需要重新注册),填写资助申请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对资助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要求的由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向专利权人发放专利资助,专利资助转账的银行账户必须是专利权人本身的银行账户。

三、其他要求

请我市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按本通知要求,于2020年12月15日之前,通过常州市知识产权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完成资助申请,过期视做自愿放弃申请2020年度省、市专利资助。

咨询电话:

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谭露燕0519-89857966

附件:

       附件1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2单位银行账号(或个人银行卡号)证明.docx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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