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日趋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止疫情发生,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7月31日晚,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将相关防疫要求传达至辖市、区局和常州经开区局,并组织开展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四类药品”工作。8月1日,对新北区、天宁区的零售药店开展的现场督查显示,被督查零售药店均已按照通告要求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四类药品”。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四类药品”的管理,加大力度督促全市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助力疫情防控。(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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