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依法制定并执行的企业标准应当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可以自我声明公开。鼓励企事业单位自我声明公开服务标准,服务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参照产品标准执行。
(2)企业应确保公开的企业标准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对其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
(3)企业应当自标准发布后30日内,在全国统一开放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标准信息。
(4)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应公开材料: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如果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企业应公开相应的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所执行的标准是本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企业除了公开相应的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还应当公开企业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