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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建议
信件标题: 关于市场上动物奶油与植物奶油使用的建议
信件内容: 叔叔阿姨,您们好!我们是采菱小学的学生,我们这学期的研究性学习的主题是我们爱吃的奶油,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原来奶油还分为植物奶油(人造奶油)和动物奶油,我们搜索过后发现植物奶油并不利于健康,还有大量反式脂肪酸。超市中的正规食品的配料表上会表明人造奶油,以及所含的反式脂肪酸含量,我们可以有针对性进行选择取舍。但是很多蛋糕店、奶茶店、糕饼店、咖啡店、西餐店等都会用到奶油,那么菜单上也没有表明到底是哪种奶油,我们无法判断是植物奶油还是动物奶油,是否可以下一步规范市场,建议商家标清里面奶油成分,让消费者消费地明明白白呢?非常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留言时间: 2021-03-03
回复时间: 2021-03-04
回复内容: 目前,我国仅对预包装食品有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必须标明食品原料成分;对于餐饮服务提供的食品国家没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标明原料成分。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结合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建设,鼓励和指导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试点开展标明原料的工作,并逐步推广。谢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
回复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0519-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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