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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企业电动观光车操作人员取证事项
信件内容: 你好,我单位有一辆电动观光车与今年去特检院进行特种设备检验。常州特检院答复:我单位观光车为非营运服务车辆不需要特种设备检验。具体条款为TSG81-2022Z中1.2.3  。现想咨询该观光车司机是否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
留言时间: 2023-04-24
回复时间: 2023-04-26
回复内容: 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1.2.3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执行。
回复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0519-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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