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销流程 |
信件内容: | 请教一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 |
留言时间: | 2019-11-06 |
回复时间: | 2019-11-07 |
回复内容: | 您好: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3.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应提交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营业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不需提交。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指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公司的董事会、外商合资公司的股东会、外商独资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包括刊登清算组清算公告的报纸报样,清算报告应对公司清缴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包括海关、税务的完税及注销情况)、批准证书的缴销及已经收到商务部门回执的情况予以说明。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公章(仅限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注: 1.依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或者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2、3、4项材料,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
回复单位: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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