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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宣传《江苏省广告条例》
发布日期:2019-03-04

3月1日起,《江苏省广告条例》正式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多渠道开展宣传,增强守法意识,营造执法氛围。

一是召开广告发布企业约谈会。敦促主流媒体、户外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对照《条例》规定,强化广告审查责任,提高广告审查水平。

二是通过新闻报道解读《条例》。重点介绍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责任、义务,引导相关法律主体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广告活动。

三是借助显示屏广泛宣传。在全市主要地段的25块大屏、1500余块公交车显示屏以及约3000部电梯的显示屏上播放相关文字和画面,积极宣传《条例》。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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