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规范“老字号”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
发布日期:2019-04-18 |
连日来,常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商务部门以“同仁堂蜂蜜事件”为镜鉴,联合组织对全市“中华老字号”和“江苏老字号”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遵守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监管等方面法律法规情况,规范“老字号”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两部门还组织了全市“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等17家品牌企业的行政集体约谈,通报“同仁堂蜂蜜事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吸取教训。认真落实企业责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保证产品质量;二是自查自纠。增强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纠正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健全内部质量管控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三是配合监管。对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逐一落实和改进,对发现重大潜在风险的,应当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立即排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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