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调研组来常“取经”电梯安全立法经验 |
发布日期:2019-04-23 |
4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宫国英带领该市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代表组成的立法调研组,前来常州市市场监管局交流学习电梯安全立法工作经验。 座谈会上,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起草思路,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主要做法,细化明确电梯质量保证期限、选型配置、交付使用等7个方面的重点条款内容和实施情况,以及完善常州经验推进电梯安全信息化监管的立法亮点、回应公众诉求规范加装电梯等民心举措和维护市场秩序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方法,并就明确电梯安全各方主体责任、规范电梯安全管理行为、推进电梯物联网工程和电梯维保信息化管理、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等问题与长春市调研组进行了交流。 长春市调研组一行表示,《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立法精神下,明确了各部门、各环节的责任,打造了“电梯安全119救援平台”、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等创新亮点,立法经验值得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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