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大型品牌连锁超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召开 |
发布日期:2019-11-12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召开了常州市大型品牌连锁超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全市大型商超、连锁超市企业负责人、各辖市区局食品监管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市场监管局贺东俊副局长、驻局纪检监察组王云虹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明确要从六个方面着手,全面落实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组建一张食品安全管理网络,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健全一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涵盖实施人员、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记录要求等内容。三是制定一个分类培训标准,保证每年对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四是建立一套自查报告规范,明确自查准备、自查计划(包括频次、项目)、自查实施、自查汇总、整改措施、自查报告、整改验收、紧急处置方案、自查档案管理等自查要求,真正做到将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全面落到实处。五是确定一套抽查考核题库,商超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食品经营者抽查考核题库,接收市场监管部门的随机监督抽查考核。六是完善一项监督抽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各种监督检查方式来督促指导或实施对大型商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考工作。 参加会议的各大型连锁商超代表就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发言,并提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等意见和建议。王云虹组长强调,食品经营企业要回归初心,以良心品质,服务百姓;监管部门要提高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更好的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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