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春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20-01-14

为切实维护全市春节期间的特殊食品安全,全面履行好特殊食品监管职责,营造放心满意的食品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近期组织开展了节前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求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特殊食品安全。

围绕节日消费特点,重点检查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出于成本等因素考虑,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原辅料;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严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同时,指导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企业限期改正。(特殊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

电话:0519-12315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