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场监管部门出台十条意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
发布日期:2020-02-25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和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药监局常州分局,结合常州市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十条意见,在做好疫情应对不放松的同时,统筹抓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大局。 一是推行“不见面”审批和“绿色通道”服务。提供“网上办、掌上办、速递办”等多种“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无法全程网上办理的,通过网上预约、电话预约、邮寄等方式,提供多种线下服务选择。为申请和疫情防控相关应急物资生产经营的企业开通“预约服务、提前介入、随到随审、容缺受理”的审批绿色通道。 二是实行相关权利证书特殊时期管理。疫情防控期间,证书期限到期的,允许企业在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办理变更或延续,人员健康证明可延期使用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 三是优先支持疫情防控和民生相关企业复工复产。为复工复产企业特种设备检验开辟绿色通道;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专家优先为生产、转产口罩等防护物品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通过组织专家指导、开辟专项服务通道等方式,帮助重点粮油等涉及生活必需的食品生产企业尽快复工。 四是便捷信用使用和修复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和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等企业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符合条件的,快速受理、急事急办。 五是提供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便捷服务。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判定工作,限定2个工作日内出具侵权判定意见。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业团队,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等公益服务。 六是提供重点企业质量提升便捷服务。免费开展网络质量咨询,联系质量提升重点企业和质量奖培育单位,发放企业需求调查表,开展精准帮扶服务。 七是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开展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和涉企收费检查,做到“三不准”“三确保”,保障各项涉企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八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中小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强执法稽查,严肃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九是帮助困难企业缓解融资压力。联合有关金融机构,通过信用、再担保、融资担保等形式,帮助疫情防控期间困难企业缓解短期资金压力。 十是减免相关服务收费。疫情防控期间,市市场监管局下属单位对以下技术服务费用免收:医疗机构、前沿卡哨及市内企业用的疫情测控计量器具检校费;市内疫情防控物品转产企业的技术咨询服务和计量器具检测费;市内生产的疫情防护物品、疫情防控药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销售的重点粮油、储备肉等食品的委托检验费。对以下技术服务费用减收:市内企业的计量检校、质量检验、比对试验、标准及管理体系编制、技术咨询、检验员及操作员培训等服务费用,疫情防控期间降低20%收取;市内中小微企业委托送检的产品检验检测费用,3个月内减半收取;中小微食品生产企业的型式检验、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关委托检验费用,3个月内减半收费。(综合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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