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活动举行 |
发布日期:2020-04-09 |
今年是《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的第3个年头。4月8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组织现场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副主任陈建国、蒋自平,党组成员张屹,秘书长高宏华等领导参加调研。副市长许峥,市政府副秘书长薛晔,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何革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天宁区奥韵家园、钟楼区荷花池公寓,现场调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情况,听取小区业主代表、社区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关于电梯加装、更新改造的情况介绍。在江苏省低温绝热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调研组一行观摩了常州市电梯信息监管平台系统模块功能演示讲解,听取电梯应急救援、无纸化维保管理和电梯物联网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汇报,并召开了调研座谈会。调研组认为,《条例》施行以来,立法宗旨和原则得到了充分体现,对加强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防范电梯安全事故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立法思路,破解了一批事关电梯的民生难点问题,有效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调研座谈会上,白云萍高度肯定市场监管部门在《条例》贯彻实施中所做的工作。她要求,在《条例》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要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切实落地落实落细;要进一步提升电梯安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要进一步破解电梯加装、更新改造等难题,让老百姓用上安全放心的电梯。
许峥代表市政府作表态发言。她认为《条例》体现为民情怀,有助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促进政府治理创新。《条例》实施初见成效,市场监管部门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老旧电梯改造、电梯应急救援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创新,形成了“常州经验”。她提出,电梯安全管理法律权属、部门责任划分与工作衔接以及资金保障等问题客观存在,各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认领问题,举一反三,从源头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对《条例》修订的前瞻思考。
何革在座谈会上致辞,相关负责人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基层监管部门、业委会、电梯维保企业代表就《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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