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三举措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5-09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食品新业态的出现和壮大,如何引导社会公众科学理性的认识、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一个新的课题。在出台《常州市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试行)》的基础上,常州市通过对包括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危机应对、咨询磋商、媒体沟通等内容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进行了明确规范,并加强机制创新,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内部、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者之间、监管部门和科研机构、专家之间以及监管部门和媒体、公众之间这五大对象中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 一是搭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平台。由常州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作为交流主体,通过通报会、研讨会等形式,搭建风险交流会商平台,及时通报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形势、风险变化情况及防控措施,充分发挥了食安办统筹全局、牵头抓重点的作用,构建了各监管部门协调统一又各司其职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网络。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其权威性和统一性,便于公众全面及时客观地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二是统一食品安全媒体信息渠道。该市进一步发挥主流媒体在食品安全知识传播、食品安全隐患挖掘中的重要作用,与当地的主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建立长期合作,从媒体、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学校专家等第三方视角,回应社会关切,科普安全知识,引导科学、健康的食品消费理念,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对稳定市民情绪,提振消费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监管风险评估交流能力。通过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应急推演、技能竞赛等方式,强化监管干部风险评估及交流能力,将舆情监测和风险排查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形成“重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强宣传”风险评估交流机制,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满意度,助力打造“食在常州、安在心中”的城市品牌,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夯实基础。(食品安全协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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