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严格推进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
发布日期:2020-07-14 |
7月13日,全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现场督查推进会召开,明确将以“五个严格”推进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迅速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对新申请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把市场准入关。提供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江刀”、“水产”、“渔港”等字样的存续市场主体名单,依市场主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大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对存续企业经营范围或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渔港”等的商超、餐饮服务单位做到全覆盖检查,严禁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 三是严格网络监管。加强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监管,强化网络交易监测,杜绝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网络销售行为。督促属地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治理规则,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加强监测,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违法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 四是严格广告监管。加强对传统媒体、互联网以及户外等线上、线下广告发布的日常监测。对利用门头、招牌等载体发布,涉及销售长江捕捞水产品的广告内容,以及沿江周边有关市场经营主体发布的水产品广告内容,要重点开展监测排查。 五是严格稽查执法。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稽查执法。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作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的来源、质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涉及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违法线索,优先处理、迅速处置。 行动中,市场监管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将把长江禁捕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长江禁渔要求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四个到位”。一是推进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机构和推进机制,组建专项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对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二是宣传教育到位。加强市场主体引导,发布“关于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积极开展长江“禁渔”政策宣传,提升公众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三是沟通协作到位。强化监管执法联动,在监督检查、广告监测、电商监管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涉及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案源线索,及时进行执法检查。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及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四是信息共享到位。依托全市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广告监测平台和12315举报投诉系统加强大数据运用,及时发现违法线索,从严从速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加大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执法稽查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
电话:0519-12315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