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三举措推动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
发布日期:2022-02-17 |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围绕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指导和监督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一是强化指导服务。指导并督促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效开展进店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提醒佩戴口罩工作,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制度,店堂定期开展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二是强化“应检尽检”工作。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有序推动全市零售药店工作人员核酸“应检尽检”。三是强化药品质量监管。明确重点环节、重点品种,检查购销渠道、储存运输条件、冷链管理情况、台账记录等内容,严格落实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管理规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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