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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发布施行
发布日期:2022-08-10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国家、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参考常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审判和仲裁实践,于7月底发布了2022版常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与以往文本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立新规,细化合同条款,注重双方权责公平化。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增补并细化了预售资金监管条款、逾期付款、交付责任、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解除合同约定等内容,更加体现买卖双方权责公平性。二是划边界,具体交付条件,明确争议处理规范化。在房屋交付前,消费者查验到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可提出异议,由开发商进行修复后再行交付。房屋逾期交付的,消费者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发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补空白,增加精装约定,实现房屋交易标准化。新版合同增加了商品房装修质量及标准约定,明确交付的装修质量和标准不能低于样板房,并且要求开发商还需要在合同附件中明确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这些内容应当清晰明确,不得出现“同等品牌”、“同级别产品”或“同档次产品”等模糊词语。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市住建局积极引导商品房交易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自觉规范签约履约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高质量发展。(市场与消费环境监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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