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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节前药械质量安全督查
发布日期:2022-09-30

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国庆期间药械监管,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近期,市市场监管局董梁副局长带队对全市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零售药店开展药械质量安全督查。

在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河海一店,督查组重点检查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药品质量安全及保供情况,现场查看了药品购销、储存养护以及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等相关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核查了“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情况,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在江苏盛世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督查组详细了解了该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情况,以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医疗器械为重点,查看了抽查品种的购进、销售、储存、养护等环节相关台账及供应商资质。

在显兴昱(江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督查组现场查看生产企业是否执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重点关注了人员卫生、厂房设施、生产设备、原材料采购、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不合格品控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同时向企业宣贯了最新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董梁强调:一是节日期间人流密集,疫情防控来不得半点懈怠,全市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零售药店防控指南》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守好疫情防控红线。二是药械经营企业要继续加强药械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管控措施,落实经营企业管理规范各项要求,确保群众节日用药用械安全。三是器械生产企业要认真排查生产管理风险隐患,落实好主体责任清单,不断提升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严守安全生产底线。(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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