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强化督导校外供餐单位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
发布日期:2023-09-15 |
为切实保障新学期学校食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加强2023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9月14日,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联合召开校外供餐单位集体行政约谈会,督导校外供餐单位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食品安全管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督促校外供餐单位遵循做良心餐、做有心人的理念,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责任心,结合季节时令特点选择合适的食材,制作符合健康要求的学生餐。 在行政约谈会上,校外供餐单位围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食品安全管理,作出了六个方面的承诺:一是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规定,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落实“日周月”风险管控机制;二是严格进货查验和存贮,保障食材安全;三是全面自查自纠,突出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设施设备、有害生物防制四个方面,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规范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两个规范,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现场管控,积极落实“阳光餐饮”接入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系统;五是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水平,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六是积极参与社会共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和宣传。(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
电话:0519-12315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