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修订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编号规则 |
发布日期:2024-02-26 来源:行政服务处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近期,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类别,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该办法对《常州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编号规则》进行修订,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编号由10位扩展至12位,同步对药品许可审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有人工编号的模式改为由系统自动编号。 为方便药品经营企业,新规则明确,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直接赋号,存量企业既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也可与变更、重新审查发证、补发等合并办理,领取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 为确保换号换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市市场监管局精心布置,在摸清常州药品零售企业的底数后,组织和指导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新规则要求有序开展换证工作,截至2月20日,已为124家药品零售企业换领了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行政服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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