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长三角市场监管开展首次联合执法
发布日期:2019-07-10

据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报道,7月2日,上海、江苏、浙江三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及上海公安经侦总队,分7组对涉嫌销售侵犯“博世 BOSCH”注册商标专用权蓄电池的多家企业、店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这也是长三角签订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以来,苏浙沪市场监管部门的首次联合执法。

据介绍,这一案件线索来源于安徽。2018年11月,原上海市工商检查总队在协助原安徽省合肥市工商局调查合肥宝辰电器商贸有限公司贴标假冒“BOSCH”蓄电池一案时发现,涉案蓄电池产品系从博世汽车技术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代工企业上海江森自控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流出,由宝辰公司贴标后销往各地。

调查发现,博世公司因蓄电池业务产品线升级,达成协议后要求江森公司消除该批蓄电池上的博世商标标识和包装物。但是江森公司在去除包装和商标标识后,却将无标识的蓄电池销售给上海、大连等多地的六家公司,数量共计4万余只,销售总金额达800余万元。针对此案涉案企业的销售侵权行为,监管部门将对涉案企业、产品进行核查确认,严厉查处。

据介绍,过去涉及多地监管,要通过省级监管部门进行线索移交,再下发至各地执法部门,时间流程难以保障,少则一个月、多则半年,对精准及时执法的挑战难度较大。

“现在打破了过去彼此独立办案的传统格局,依托网络平台建立了长三角联合行动执法群,打破了地域阻碍,实现了线索情况、取证方向等重要问题及时互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韦浩说。

下一步,长三角联合执法会将重点放在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价格违法、广告违法等社会关注和关乎民生的违法行为上,搭建区域性执法协作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实时交流、已办案件信息共享,加大联合执法的密度、力度和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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