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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市场监管部门严查利用疫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发布日期:2020-02-05

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报道,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进一步提高站位,迅速行动,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严禁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一是迅速部署落实责任。省市场监管局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严禁发布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制品广告及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贯彻落实。

二是全面加强广告监测。依托省市场监管局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及各设区市广告监测平台,对江苏省内的搜索引擎、主流新闻APP、重点微信公众号等几类媒体涉“新冠肺炎”广告及相关内容进行监测。截至1月28日,累计监测传统媒体广告38104条次,监测互联网广告25699条次,涉及326家门户网站、2723个付费搜索、616个微信公众号、65个APP、1540个重点企业网站,监测户外广告4303条次。

三是及时查处违法广告。截至目前,全省共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4条次,其中传统媒体6条次、互联网8条次。淮安市局发现的一起利用疫情炒作案已立案查处;南京市局发现的两条公众号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已提交相关部门处理;泰州市局及时责令停止一起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发布违法消毒用品广告行为。

四是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加强农(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宠物交易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公益广告宣传。截至目前,共引导广告企业发布公益广告7833825条次。其中,传统媒体公益广告70290条次,互联网公益广告5311条次、户外公益广告1315608条次、其他公益广告6440032条次。

五是强化广告行业自律。指导和推动全省各级广告行业协会发起倡议,号召广告行业组织和业界同仁立足大局,利用广告媒体优势资源,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弘扬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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