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江苏出台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发布日期:2020-12-28

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报道,为全面落实《2020年全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切实履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江苏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43条,涵盖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各个环节,对全省食盐生产经营要求、行为规范、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和执法手段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许可、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追溯体系、记录保存、召回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应急处置、从业管理等具体要求,规范了交易市场、网络交易、标识标注、贮存要求、委托配送、物流贮存等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了食盐安全责任保险、责任约谈、执法协调机制、法律责任等保障措施。该《办法》的出台为规范和加强全省食盐生产经营活动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促进食盐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为保障全省食盐质量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

电话:0519-12315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