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2023-11-07 |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围绕:加大政策支持,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完善服务体系,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进质量提升,增强民营企业综合竞争力四个方面制定关于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若干措施,围绕特种设备方面提出降低部分检验检测收费:2023年,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减半收取住宿餐饮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对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半收取;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对小微企业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费用减半收取。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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