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
发布日期:2024-03-05 |
总局发布声明,近日,有单位接到假冒的《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认真学习〈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释义的通知的通知》和《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认真学习〈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释义的通知》(市监特设(司)函〔2023〕87号)的文件,并附相关征订回执。 总局从未发过上述通知,请勿上当受骗。对于伪造者的不法行为,总局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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