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2023-03-31 |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注:常州市地方标准目前仅限为满足我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
电话:0519-12315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