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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内容
发布日期:2016-04-13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规定》第8条,机关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把握文件材料的“一般性”,要看文件材料涉及的问题是否是常规性、技术性等方面的问题。比如某省档案局请示国家档案局,按件整理的档案装盒后,是否要编制盒号,这类问题是技术性问题,相关的文件材料就属于“一般性”。又如,机关年度以下统计报表,也属“一般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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