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营业执照还需要年审吗?
答:您好,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报内容的,可以向其登记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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