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年报操作指引 >> 年报须知及问题解答 >> 内容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如何填写?
发布日期:2019-03-01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如何填写?

答:1、本表所填写内容应真实可靠,无虚假成份。经营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本表一律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端正(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报的除外)。

3、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变更登记决定后,报送年度报告。

4、表中“高校毕业生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表中“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数、失业人员”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退役士兵、残疾人、失业人员。

6、表中“行政许可情况”是指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取得的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个体工商户取得的行政许可超过两个的,应另附说明。

7、自主公示年报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纳税总额”公示或不公示。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0519-1231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