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表如何填写?
答:1、本报告书仅限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时使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存续经营实际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其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于报告当年的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6月30日后,年度报告的更正功能关闭。
4、本报告书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请填写“无”。
5、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6、本报告书填报中涉及到金额信息项的以万元为单位,可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7、主营业务活动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
8、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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