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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1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从即日起开展2015-2016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工作。企业申报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常州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

二、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七年,无经营性亏损,经济效益较好;

三、注重守法经营,2015-2016年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信用意识强,有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和信用管理制度,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信誉好。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如有申报意向,请于45日前向市工商局或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申报。申报联系电话:0519-8198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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