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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信息时间:2018-12-11 阅读次数:】 【字号
 

近年,常州的房价大涨、新楼盘排队购房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鉴于当前市场的火爆形势,二手房反应似乎也很显著。销售价格普遍上涨,地段好的二手房房主甚至将房价翻倍,但一些以刚需居住和学区房为主的市民仍然选购二手房。为避免购买二手房带来的纠纷,消保委提醒广大购房者以下注意事项:

  一、慎重选择中介公司。现在二手房大小中介让人眼花缭乱,选择一家合适的中介公司尤为重要:一是看中介公司是否有明确的公司名称、长期经营的地址,通过看中介公司的招牌以防空头公司诈骗;二是看中介公司是否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备案证书》、收费标准以及经纪人信息上墙公布。

  二、仔细审查房屋情况。首先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若该房屋有共有人,则要卖方提供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否则,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次,进行房屋交易限制审查:一些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其上市交易是有一定限制的,如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期限为5年。

      三、谨慎签订合同。一是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的位置及面积,是否有漏水情况,其他如设施设备、装修、家具等情况要在附件中一一写明:二是价款:契约第二款是关于价款的约定,除了填写规定的内容外,建议双方对总价款和付款方式作进一步约定;三是交房事宜:特别要注意的是房屋过户日期与交接日期。过户日期是房屋所有权转让的日期,而房屋交接日期直接决定了屋内的水电煤等费用是由卖家还是买家付。

  四、做好房屋交接。首先,须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交易费用,领取政府颁发的产权证:其次,房屋交接:除了交钥匙外还包括其他方面,如水电煤的结算和更名、物业更名、维修基金的结算等;三是慎重采取先签订合同交付房屋、后办理房产证的二手房交易方式:如果在房屋交付后、过户手续办理前,二手房出卖人又将房屋向第三人出售并实际办理了过户手续,此时法律保护的是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第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买受人的购房目的则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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