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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四举措推进药品流通领域“三大”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9-01-28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月21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后,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认真贯彻“九个必须”,切实做到“十个坚持”,在药品流通领域加大对疫苗、麻精药品、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等高风险品种的质量监管,组织开展了春节前重点排查工作。

一是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疫苗安全问题,联合市卫健委紧紧围绕疫苗质量监管的渠道、冷链和效期开展重点排查,对6家辖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全覆盖督查,抽查了4家接种单位。经查,我市疫苗渠道来源清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均能遵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对疫苗进行全程冷链控制,建立了疫苗有效期检查制度,未发现存在使用过期疫苗的情况。

二是开展麻精药品、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经营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行为是否符合麻精药品条例、药品GSP等相关法律法规,严防发生特殊药品流弊事件,重点抽查了我市2家大型麻精药品批发企业和1家有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零售药店。经查,药品批发企业能严格遵守“三项一限”制度对麻精药品、磷酸可待因制剂、含麻制剂等开展严格管理,药品零售企业能严格凭处方销售二类精神药品。

三是强化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充分利用常州市监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和特药信息报告系统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库存的明细数据进行查询和统计,并与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比对、核实,提升监督检查的效率。

四是注重举一反三、防范风险,重点排查梳理企业制度和管理中的风险点和漏洞,督查企业持续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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