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机构改革人员到位以来,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与上年同期收案数相比增长数倍。市市场监管局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采取有效积极应对,在维护复议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和指导职能,采取四项举措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
一是熟悉各类业务法规,及时进入角色,稳妥审理各类复议案件。变被动为主动,克服畏难情绪,加快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
二是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制人员担任案件主办人。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业务的领域扩增,监管事项的范围扩大,复议案件的数量增加,对复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指派曾在基层审判一线、年均办结案300件的法制人员担任复议案件的主办人,以司法办案的高标准来审理复议案件。
三是兼顾公正与效率,摸索“速裁式”审理方法。为了提高办案的质量与效率,法规处尝试速裁审理,案件主办人从审阅复议申请书、证据、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书和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到拟好5、6页具备“说理式”内容的复议决定书,用时不到半天。案件从立案受理到作出复议决定书结案,最少的只用了10个工作日,远低于60日的法定审限。速裁模式的运行,极大地提高了市市场监管局复议办案的效率。
四是合理邮寄送法律文书。行政复议案件,从收案到结案,最少需要寄四次EMS,复议办案人员在寄送材料时注意将同一当事人不同案件的法律文书合并寄送,以减少复议案件办理成本的支出。(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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