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节能、节水技术进步,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用水产品水效,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在12月组织了能效水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本地生产、销售企业正确标注和使用能效水效标识。
根据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目前需要标注能效标识的产品共有14批37项,水效标识产品1项。本次主要检查列入目录的产品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标注能效水效标识,使用的能效水效标识是否符合有关样式、规格等标注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全市共检查能效水效标识产品销售场所30家。抽查电视机、冰箱、空调、抽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净水器、微波炉等8类能效标识产品124台,涉及常见家用电器产品,抽查的117台家用电器均在醒目位置张贴了能效标识,通过标识的二维码扫描检查,均办理了能效水效标识备案,标识上标注的信息与备案信息一致;检查中发现有7台未能提供有效的能效标识。抽查水效产品销售场所41家,抽查坐便器1类水效标识产品124台,其中《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施行后生产、进口的118台产品按要求标注水效标识。
同时,检查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生产企业22家,抽查能效产品6类84台,总体能效标识标注情况较好,能效标识齐全有效,督促1家企业应按规定使用新版本能效标识标注。(计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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