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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02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凡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经常州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应登录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scjgj.changzhou.gov.cn/)首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进行网上申报公示。

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直接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可到其属地市场监管分局申领表格后提交。  

特此公告。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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