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9〕27号)精神,为有效推动全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以下简称“贯标”)工作,支持企业按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内容和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现就做好今年我市企业贯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推广力度,做好贯标备案工作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制定培育计划和激励措施,以市“十百千”创新型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军工企业和民参军企业为主体,选择企业领导层具有较强知识产权意识并能够为贯标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的企业参与贯标。要指导、督促参与贯标企业(含申请绩效评价企业、申请认证企业)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进入“在线申报”栏目下的“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受理平台”、选择“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示范创建”模块并填写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备案分别于4、6、8、10月分四批进行。企业登录网站的账号由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建立并分配给企业。省知识产权局将对各设区市申请备案企业进行审核确认后,下发企业贯标备案通知。
2019年,全市计划新增参与贯标企业150家以上,各辖市、区新增参与贯标企业数额见指导性计划分解表(附件1)。
二、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标准运行质量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要按照“低门槛进入、高标准培育”的思路,加强对贯标企业的指导。通过组织座谈会、深入企业走访等形式,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解,切实把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引导企业注重发挥专利的创新属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视发挥商标的市场属性、提升品牌管理能力,推动实现知识产权综合价值,在基础管理模块实现良好运行后,重点加强对立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等环节的把控,逐步建立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全链条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持续运行。
要指导参与贯标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加强统筹协调,配备相应的管理资源,切实做到机构、制度、人员、经费“四落实”;企业管理者代表认真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牵头组织贯标启动、管理评审等重要节点性活动;强化内审员岗位设置,充分发挥内审员在标准实施、监督检查、信息收集和问题反馈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
要指导贯标辅导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在管理诊断、体系构建、文件编写、体系运行等方面协助企业开展工作,切实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效益和能力,充分发挥贯标辅导机构在贯标工作中的“辅导员”作用。
三、开展评价认证,形成贯标工作闭环
绩效评价和认证均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坚持“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组织企业及时申请绩效评价或认证。
在省知识产权局备案1年(含)以上,经过自我评价认为符合绩效评价条件的企业,可填写省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申请书(附件3),与申请书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并报送至辖市、区知识产权局。辖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审核,将材料真实、齐全的企业推荐给设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苏知发〔2016〕78号)要求,组织对推荐的企业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上报省知识产权局,由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确认并下发合格通知。
认证工作的程序和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委认可并授权进行国标第三方认证的有关机构的规定进行。申请认证的企业要及时将认证进展情况和结果告知企业所在地辖市、区知识产权局。
四、鼓励择优奖励,激发企业贯标动力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下达常州市的奖励经费总额度和工作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将对在省知识产权局备案、2018年12月31日前(含)绩效评价合格或通过认证且未获得过贯标经费奖励的企业(不含经过渡通过认证的企业)择优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原则上每家不少于20万元,奖励资金的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五、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贯标整体效能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贯标辅导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严厉打击辅导机构违反诚实信用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市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省知识产权局定期组织对绩效评价合格企业和获得贯标奖励的企业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进行相应处理。
六、贯标工作联系方式
附件:1、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性计划分解表.docx
2、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申请书.docx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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