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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三举措推进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发布日期:2020-01-08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采取各项措施,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41件,实现融资403.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4%和1.07%,其中实现融资金额位列全省第二。

一是深化培训指导,强化实操技能。为了强化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动产抵押登记人员的守法意识和专业技能,市局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宣讲《担保法》《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并邀请来自省局的动产抵押登记专家对《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制度》进行了解读,为增强培训实效,省局网监处专业人士还现场开展业务普及和问答咨询,对登记人员实务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答,更好地提升登记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好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勇当服务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目标,积极认真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做到准确、方便、快捷。坚持“一口清”的服务方式,实现动产抵押登记“一次办结”,使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抵押登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为社会公众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坚持认真审查主体资格和产权归属,保证抵押真实有效。坚持抵押权人确认制度,保障债权的实现。

三是加强行政指导、提供优质服务。市局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服务提速与严格把关相结合。为规范工作程序,要求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登记、快捷方便、灵活处理”原则,设立双岗,确保申请人线上提交的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能及时得到受理,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对抵押人提交的有关登记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对《担保法》《物权法》明令禁止抵押的动产,坚决不予办理,确保抵押登记质量,为借贷双方提供优质、安全、有效的服务。(市场与消费环境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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