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成立以来首例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
该案申请人因所售食品外包装标注的保质期长于企业标准规定的保质期,受到某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向市市场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市场监管局收到该行政复议案件后立即向申请人及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因案情较为复杂,故决定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就事实和法律适用两个层面进行充分的证据交换和观点辩论。
本次听证会还特别邀请了市市场监管局公职律师团参加旁听,听证结束后,案件审理人员与公职律师团成员及法律顾问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对本案所涉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与适用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通过此次听证会,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为接下来的案件审理打下了基础。(政策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