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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通过初评验收
发布日期:2020-07-14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市食安办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委和城管局等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代表前往武进区进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初评验收,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等方式,对武进区2018年以来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贺东俊和武进区副区长施小平等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武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汇报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情况。一是完善体系机制,夯实创建基础。将省级示范区创建列入202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强化党政同责落实,逐层、分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进一步落实镇、开发区、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二是加强综合治理,筑牢安全防线。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制定武进区品牌目录制度。探索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集中式监管。分层次、分类别推进“阳光餐饮”,全区3000多家餐饮单位实施了“阳光餐饮”。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创建优秀等级食堂达90%。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查处食品类案件170起,受理食品投诉举报500件左右。三是营造共治氛围,加强风险管理。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强化应急管理,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示范及演练活动。

根据检查情况,经参与初评验收的各部门综合评议,武进区现场初评得分97.4分,符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荐标准。

贺东俊对武进区创建工作举措和亮点进行总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调武进区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社会共治,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把创建工作推向深入。(食品安全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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