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全市对非标电动车的整治工作正在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常州现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30家左右,根据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日前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等规定,此次重点检查企业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是否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否存在生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拼装、改装或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辅材料、配件进货验收关和产品质量关。同时,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对电动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企业的执法监督检查也将持续开展,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对非标电动车的监管。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发现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和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将督促企业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对涉及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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