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省级媒体《江苏法制报》报道了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创新情况,全文如下——
今年2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如何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创新?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摸索出了一条新路径:实行速裁审理模式,最快两个工作日结案,办案之快全国鲜见;以司法办案的高标准审案,件件办成铁案,行政诉讼无一败诉;善于动察积极作为,破解市场监管职业索赔困扰;发布执法预警为基层法治引航,杜绝行政执法瑕疵。
面对机构改革后大量复议案件的涌入,常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当好“三种角色”。目前,全市市场监管行政复议未结案数为“零”,且已连续保持两月有余无新增行政复议申请。
高效办案当好复议的裁决者
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业务的领域扩增,监管事项的范围扩大,复议申请的数量增加,对新组建的市场监管局的复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指派曾在司法机关年均结案超300件的办案人员担任案件主办人,以司法办案的高标准来审理复议案件,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和合法,确保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经得起司法裁判的考验。一年多来,有15件复议决定虽被当事人提起了行政诉讼,但经法院审理裁判,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无一败诉。
兼顾公正与效率,实行“速裁式”审理模式。为了提高办案的质量与效率,案件主办人新创“速裁式”审理模式,从审阅复议申请书、证据、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书和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到拟好六、七页具备“说理式”内容的复议决定书,一般只用半天时间。2019年,案件从立案受理到结案,最少的只用了10个工作日,远低于60日的法定审限,极大地提高了复议办案的效率。2020年,案件主办人办理张某不服某行政处理告知书申请复议案创下了全国复议案件办理最短时限,仅用两个工作日。
迎难而上善做问题的解答者
近年来,全国以“打假”“维权”为名发起的“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每年超100万件,不仅严重困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影响市场营商环境,且“职业索赔人”滥用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权利,挤占了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
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转换办案视角,创新办案思路,未从程序资格上否定申请人(举报人)的复议权,而是从实体上正面审理涉职业索赔的具体行政行为。2019年8月,常州市市场监管局陆续收到申请人甲某不服多家基层执法部门就某商品举报处理结果的复议申请6件。甲某同时提交了相关红头文件及多份他市执法部门对此类似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北京某法院的判决书。
面对申请人提供的生效行政处罚案例和司法判例,案件主办人并未当然确信,而是带着疑问查阅了生效案例定性所依据的三份材料。从案件的争议焦点入手,逐一进行分析,对申请人的不合理复议请求不予支持。甲某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不仅未提起行政诉讼,此后再未向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提出过行政复议申请。
规范执法做好基层的引航者
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为基层办案部门指出错误执法行为,统一共性问题的处理原则,为基层执法部门做好依法行政的引航人,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引申。
案了事不了,督促执法部门学习整改到位,才是复议机关全面履职的体现。为此,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利用全市市场监管法制微信工作群发布“执法风险预警”提示。首期执法风险预警于2019年9月3日发布。此后,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又陆续发布了三期执法风险预警,基层法制部门收到后及时向各业务执法部门转发,成效明显。
针对个案执法瑕疵,提出行政建议书促整改。对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执法部门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个案瑕疵,常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提出行政建议书的形式,向办案单位指出案件问题所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行政建议,已经累计向相关基层执法部门发出6份行政建议书,执法部门收到后随即进行落实整改,并书面反馈了整改方案。
自今年6月15日起,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对新收复议案件中涉及的行政执法的办案质量进行考核,并实施瑕疵通告,以督促各办案部门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为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常态化打下坚实基础。(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