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地方标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理发场所复工卫生要求》(DB3204/T 1008-2020)于2020年3月12日正式发布,将自2020年3月12日起实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理发场所复工卫生要求.pdf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