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常州经开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常州市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本市户籍居民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国(境)外专利有多个申请人或权利人的,第一专利权人应符合资助对象要求,其他共有人应为国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中国公民。
二、资助范围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对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给予适当资助。
(二)国(境)外专利
在国(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1)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外国国家(地区)获得授权,授权日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经检索为有效法律状态且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给予适当资助。
(2)受让取得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国(境)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在国(境)外获得授权,授权日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经检索为有效法律状态且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给予适当资助。
(3)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受让取得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在港、澳、台地区获得授权,授权日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经检索为有效法律状态且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按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标准给予适当资助。
(三)国内发明专利年费
从专利申请日起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维持年限达7-9年的国内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年费给予适当资助。
(四)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纳入省知识产权奖补资金支持范围。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待省资助资金下达常州后,再行开展资助工作,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二)国(境)外专利
1.资助申请。由申请人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可点击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jsip.jiangsu.gov.cn/首页的链接进入)在网上自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按照系统指定的文件目录上传下列申请材料:
(1)申请表
① 在系统上填写《江苏省国(境)外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 《信用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
(2)相关材料
① 在境外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须提供具备资质的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原件扫描件。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出具日期须在2020年2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
② 涉及多个专利权利人的,须提交共同专利权利人书面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主体资格证明原件扫描件;
2. 审核确定。省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符合资助条件的国(境)外专利数量确定省专利资助资金下达数额,权利人办理资金拨付工作待省资金下达后另行通知。
(三)国内发明专利维持年费资助
待省资助资金下达常州后,再行开展资助工作,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四)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奖补
1.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权利人填写《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附国际注册证原件扫描件,报单位所在地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和常州经开区知识产权局。
2.申报材料由市知识产权局汇总后报省知识产权局。
3.资金拨付工作待省知识产权奖补资金下达后再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请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组织本区域内权利权人进行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咨询方式:
专利资助咨询: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赵加林88010901
马德里商标奖补咨询: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杨文华88588189
附件:
1、江苏省国(境)外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docx
2、信用承诺书.docx
3、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信息统计表.docx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