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行政处罚公告(六)
上海三五嘉华钟表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等24家单位(名单附后):
经查,当事人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且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我局于2020年03月24日发布《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公告期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或者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24户)6洛阳处罚名单.xls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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