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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鲜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0-06-30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会议精神,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持续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常州市商务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常州市餐饮商会、常州市旅游协会向广大市民和食品经营者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支持禁渔管理。自觉遵守禁渔区和禁渔期规定,积极主动参与禁渔宣传,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鲜。

二、遵守禁渔规定。在规定的禁渔区(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

三、保护长江生态资源。严禁任何形式“长江鱼鲜”产品交易(包括采购、烹制、销售等),不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或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四、及时举报违禁行为。当您在禁渔区(期)发现有商家售卖从长江捕捞的水产品,请拨打举报电话12315,我们将严格依法查处。

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

常州市餐饮商会

常州市旅游协会

2020年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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