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工作的通知》(苏食安办〔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经初审评定,常州市武进区符合《2020年常州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初评及现场评价细则》。武进区综合食品安全满意度、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均符合考评指标要求。拟推荐该地区参加2020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级层面综合评议。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5日,在此期间,若对公示地区2020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有异议或建议的,可反馈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0519-88588148
电子邮箱:271107084@qq.com
常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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