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永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设立登记一案,本局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公司2015年9月16日的设立登记。
本局于2020年8月18日作出《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常市监撤听〔2020〕01号,详见附件),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如要求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吴之源,黄鹏飞 联系电话:0519-88588096。
附件:《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常市监撤听〔2020〕01号)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
附件:《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常市监撤听〔2020〕0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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